大灣區GBA專題:海關總署推「橫琴20條」 支持粵澳會展業「一展兩地」聯動
【明報專訊】海關總署近日公布《支援和服務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若干措施》(下稱《措施》),當中包括20項政策,是繼去年9月「前海18條」、10月「南沙16條」之後,海關總署再出手支持廣東省的自貿區。
智慧監管平台方便澳人員入橫琴
《措施》中部分條文與前海、南沙類似,例如對符合條件且已在港澳上市藥品中屬於特殊物品的,予以優先辦理衛生檢疫審批。為支持粵澳會展業「一展兩地」聯動(即一個展會分別在橫琴、澳門兩地舉辦),海關總署稱將提升參展出入境及展品通關便利化措施,支持橫琴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展會。促進人員往來方面,《措施》提到要建設智慧監管平台,進一步方便澳門居民、澳大師生、高端人才、會展人員出入橫琴。
提「進境演藝動物」 料為長隆海洋王國特設
《措施》中特別有一條提到「進境演藝動物」,料是為橫琴的珠海長隆海洋王國特設,對演藝動物推行「隨到隨檢、檢後即演、全程監管」的檢疫監管模式。《措施》稱,此舉不單降低企業成本,亦可助推橫琴國際休閒旅遊島建設。
此外,內地與澳門於2月7日正式簽署「經認證經營者」(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互認安排,內地成為澳門首個AEO伙伴。只要AEO企業出口到互認國家或地區,便可享對方海關進口的通關便利措施,例如較低查驗率、優先查驗等。內地與香港早年已簽該互認。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