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接者倒斃案料今裁 官:盼非死於存疑
【明報專訊】有長期病的六旬婦於兩年多前被列為新冠密切接觸者及獨留家中,3天後被發現倒斃。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昨日引導陪審團稱,倘陪審團接納法醫證供,可裁定事主死於新冠肺炎,死亡結論為「死於自然」,否則便裁定「死因存疑」。至於有否需要涉及診斷錯誤等情G,周官指結論重點在於是否死於疾病。研訊今續,預料陪審團將退庭商議。
事主呂淑嫻終年62歲。死因裁判官周慧珠總結稱,事主女兒趙海鈴2020年12月8日確診感染新冠,翌日被送到亞洲國際博覽館隔離。趙12月10日早上10時致電事主,對方表示沒有感到不適;趙晚上約9至10時再致電事主,對方表示有流鼻水、全身痛楚,以及咳嗽。翌日趙再聯絡其母已不成功。
指足夠證據支持另一結論
周官指出,法醫潘偉明解剖事主,在其肺部、鼻咽、肺組織內找到新型冠狀病毒,肺部損傷情G亦符合新冠肺炎病徵;倘陪審團接納法醫證供,可裁定事主死於新冠肺炎,以及促成原因是動脈粥樣硬化引起的冠狀動脈閉塞(又稱冠心病),並裁定事主死於自然。
周官續指,若陪審團未能裁斷事主死亡原因,結論則是「死因存疑」。但她補充,不希望最終結論是存疑,因為本案有足夠證據支持另一結論,「當然只係本席睇法,咩結論、導致死亡龠阨`同疾病係由你]裁決」。
【案件編號:CCDI367/21】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