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接婦倒斃案 專家:無病徵亦應入院 稱糖尿加冠心病死亡風險升10倍 驗屍報告顯病重
【明報專訊】長期病患纏身的六旬婦兩年多前被列為密切接觸者及獨留家中,3天後被發現倒斃,死因庭昨日繼續研訊。專家證人供稱事主存在許多危險因素,認為當時無論事主有否病徵,「入院先幫到佢」,因長者感染新冠後病徵並不明顯,他們以為疲倦只是尋常事,但這正是新冠病徵之一。研訊今日繼續,死因裁判官將總結證供及引導陪審團。
事主呂淑嫻終年62歲,生前任職護理員。2020年12月8日,死者同居女兒趙海鈴確診新冠,翌日離家隔離。驗屍報告顯示,事主12月11日過身,直接死因是感染新冠,而她患有冠心病是感染後死亡的輔助因素。
醫管局傳染病中心醫務總監曾德賢以傳染病學及內科的專家身分作供。他表示,事主患糖尿病及冠心病,平日要服用3種口服藥及兩種注射胰島素。若新冠患者同時有上述兩種疾病,死亡風險會上升10倍。加上事主高齡、癡肥問題,及有不少長期病,各因素都會增加死亡風險。
料無病徵下缺氧 多患者如此
曾德賢續稱,事主病徵溫和,但驗屍報告顯示其新冠病情嚴重,這可能是事主出現無病徵下缺氧,又稱快樂缺氧,近三成新冠患者有此情G;而死者有嚴重血管阻塞,導致心臟衰竭及心跳紊亂。2020年12月中有3種治療新冠方法,包括使用瑞德西韋治療、使用藥物抑制病患的肺部發炎,以及使用抗凝血藥治療病患肺部血管的阻塞。
倘現病徵翌晨前入院能治
由於事主女兒於確診前一至兩天已可傳染他人,曾德賢估計事主或於12月6日感染新冠,而病患由感染至病情轉差只需4至7天,事主應於4天後(同月10日)病情轉差。他同意,若事主於11日早上或之前送院,醫院能治療其新冠及併發症。
【案件編號:CCDI 367/21】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