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幸有伴侶犬 超重禁養恐收樓
【明報專訊】狗的陪伴除可改善人類心情,還可紓緩病情,房委會亦酌情准許在公屋飼養獲證明作為住精神支柱的伴侶犬。患有抑鬱及精神分裂的公屋戶蔡貝詩飼養「毛孩」Max約3年,養狗後病情大為改善,毋須經常出入醫院,社交圈子亦擴闊。她今年3月獲派公屋,人狗同住,但被房屋署以Max重量超出20公斤為由,拒絕其伴侶犬申請,她擔心房屋署收回公屋,人狗流落街頭。
明報記者 曾偉龍
房委:大犬禁養 小狗酌情考慮
根據2017年立法會文件,公屋的視障或聽障住戶如需飼養領行犬,或個別住戶獲證明需以狗為伴作精神支柱而飼養伴侶犬,房委會會酌情考慮。房委會回覆稱,申請飼養的狗不得為「格鬥狗隻」、「已知危險狗隻」或「大型狗隻」(體重達20公斤);在不造成滋擾原則下,房委會會酌情考慮飼養小型伴侶犬申請。截至今年8月公屋伴侶犬有約1600隻。
蔡貝詩患有抑鬱及精神分裂,約3年前諮詢醫生後,認為養狗有助改善病情,遂領養當時4個月大的混種金毛尋回犬Max。隨後病情大為好轉,養狗前她常想自殺,在家精神恍惚,每年因病送院四五次;現時已毋須再入院,她的醫生和社工亦認同她養狗後狀態大為改善。過去經常留家、性格內向的她,照顧Max後有很大轉變,除定時外出遛狗,又會向其他養狗人士詢問養狗之道,擴闊社交圈子。
獲醫生社福證需要
主人:普遍鄰居歡迎Max
蔡今年3月獲編配大圍美田h公屋單位,攜Max同住,亦獲得醫生和社福機構證明,向房署申請Max成為伴侶犬。屋h管理處初時以狗超重為由一度拒絕派表,她提交申請後,房署6月回覆指Max申請時體重達30公斤,拒絕申請。
蔡貝詩表示,Max無滋擾鄰居,亦遵守伴侶犬朝七晚九不使用升降機的規定,普遍鄰居亦喜歡Max,並會主動邀牠入礡A樓下餐廳東主更會請Max吃東西,「請牠吃的牛腩,比我買的還要多!」但她仍被投訴養狗,曾有房署和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先後家訪,後者按門鈴時,她因不明對方動機,未敢開門。
Max現已「減肥」至約26公斤,蔡貝詩再向房署申請,她說在網上亦看見有體重逾20公斤的大型伴侶犬獲批,不理解為何Max不獲批准,擔心若申請不成功,房署或會收回公屋,令人狗流落街頭。
區議員倡受訓程度作豁免標準
協助蔡貝詩的沙田區議員鄭仲琝撋,房署政策不近人情,不可能要求住戶放棄已經建立連繫的伴侶犬,「人也不會因為自己老婆肥,就不要她」,斥政策僅為方便管理,20公斤的規定鮮為人知,而且無證據證明大型犬比小型犬嘈吵或骯髒,建議房署以狗的受訓程度列為豁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