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子名在中國銀行開戶 父死子被指未如實報稅
華裔開戶目的將資產轉兒 子從未用帳戶 稅務局指兒子沒報稅要罰 事主上訴得直
【明報專訊】一位希望在自己過身後,將自己合法/非法所得分毫不損地轉給兒子的華人會計師,以兒子的名義在中國大陸開設銀行帳戶,並在其中積累了約等於200萬加元的人民幣存款。但在這位老會計師死後,加拿大稅務局向他兒子開刀,指他為未有如實報稅而要罰款,這個兒子認為不公,向加拿大稅務法庭提出上訴得直。
華人男子小陳稱,2011年當他24歲時,與他身為會計師的父親老陳一同前往中國,並在當地的中國銀行(Bank of China)開設了一個帳戶。
老陳原本是想與兒子開一個聯名帳戶,想等自己去世之後,讓自己辛苦掙來的財產順利過渡給兒子。
但中國銀行的帳戶只允許持有人為一人,且不認可該帳戶的授權書,最後是兩父子決定以小陳的名義開設了這個帳號。但該帳戶內的存款,都是由老陳所提供。
聯邦稅務局認為,無論上述帳戶內的資金來自何方,既然小陳是帳戶的持有人,那他就有法律義務提交該帳戶的稅務表格。而小陳從2013年至2015年連續3年都沒有為此報稅,因此要就此罰款。
也是會計師的小陳稱,2014年,中國銀行開始提供授權書使用服務,於是老陳就拿到了兒子的授權書,並用此帳戶作為投資帳戶。
而小陳在其中沒有任何投資項目,因為他的投資都是股票,風險較高,與老陳相對保守的投資風格有異。小陳也從未用這個帳戶進行任何交易,並且銀行卡和密碼都由老陳掌握,帳戶的報表都由老陳保存。
小陳還聲稱,他父親老陳利用授權書到中國旅行,並使用國內的自動取款機(ATM)進行帳戶交易,因此小陳覺得這就是他父親的帳戶。
等老陳於2018年2月去世後,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小陳認為這個銀行帳戶就屬於他母親老陳夫人。此時該帳戶內的人民幣資產約等於200多萬加元。小陳承認,老陳在2007年至2016年期間,通過使用虛假的T1和T4表單來進行虛假的報稅。上訴人說他雖然幫父親輸入數據,但只是解決技術問題,對父親虛假報稅的情況毫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