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倡免專才置業辣稅 學者:須有條件豁免防炒樓
【明報專訊】本港面對人才嚴重流失,特首李家超日前在公開場合多次表明要「搶人才」,各政黨近日亦就《施政報告》提交意見(部分見表),均觸及人才議題,當中多個政黨或議員均建議免除來港專才置業雙倍印花稅(DSD),以便利其在港生活及提高來港誘因。港大經管學院馮國經馮國綸基金經濟學教授鄧希煒認為,若要落實免除外來專才置業雙倍印花稅,須設置條件預防樓宇炒賣;香港總商會總裁梁兆基則對免除專才雙倍印花稅建議有保留。
鄧希煒建議外來專才若在港置業時先支付雙倍印花稅,其後住夠一定年期例如3至5年、達到一定薪金水平及服務年期,證明對香港經濟有貢獻,才可獲退回有關印花稅。「第一是留住這個人才,第二是讓對方知道置業後對這個經濟體有貢獻,可以取回金錢(稅款)。」但他強調須「有條件」豁免,「不能夠來港一年買樓後離開,(否則)基本會鼓勵炒賣」。
梁兆基質疑易變漏洞
梁兆基則認為,政府可制定政策減低外來人才的居住成本,「可以有不同津貼計劃,例如很多大企業都有住屋提供或津貼給予僱員」,但對豁免外來人才的置業雙倍印花稅有保留。他解釋,有必要公平對待所有外來人士,同時相關優惠容易構成漏洞,「會否出現有人利用優惠買樓房,而本身不是真正的專業人士?(如果)有這樣大的利益誘因,需要很完善的系統才能堵塞得到」。
(施政報告˙人才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