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後檢討 報告倡監察不達標機構
【明報專訊】社署於童樂居虐兒案後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昨公布首階段檢討報告,提出31項建議包括提高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至1比4.5、引入院長登記制,當中新增建議社署就服務表現不達標的機構設監察期,監察實施改善建議後的成效,以考慮機構是否適宜繼續提供受資助服務。
社署表示,委員會已隨即展開第二階段檢討,涵蓋兒童院、男女童院和男女童宿舍及寄養服務、兒童之家和輕度弱智兒童之家等非院舍服務,目標明年3月完成。
報告倡太平紳士突擊巡查
首階段報告與委員會7月討論的初步建議相若,包括提高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至1比4.5、引入院長登記制度、成立由太平紳士及不同專業界別等人組成的服務質素小組突擊巡查。
監察改善成效 納續批資助條件
報告新增一項建議,稱若發現有機構服務表現持續不能符合《津貼及服務協議》要求或嚴重違反《服務質素標準》,建議就機構的服務協議設定監察期。機構必須提交檢討報告,包括提出改善方案及實施計劃,並在監察期內定期提交進度報告,社署期內會監察實施改善建議後的成效,從而考慮機構是否適宜繼續提供部分或全部受社署資助的服務。
委員之一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認為,若建議能有效落實,相信有助改善服務。他說,過往關注童樂居事件中,機構是否仍可無條件繼續承辦服務,認同報告新增的建議,即社署應就服務表現不達標的機構設監察期,再決定是否容許繼續承辦服務,認為此建議回應了他的關注。
社署日前再揭發保良局嬰兒組多一名職員疑不恰當對待幼兒。保良局昨回覆,警方及社署正調查及跟進,該局會全力配合調查,相信警方會迅速完成調查並得到結果。
揭虐兒案 保良局:加密巡察
保良局稱,上月於社會服務委員會曾就住宿幼兒服務督導深入討論,決議成立兒童住宿服務管治委員會,正在籌備。除董事會成員,亦加入包括專業及獨立人士,檢視及持續完善監察制度及提升服務水平。保良局稱,將加密人員巡察和抽查嬰兒組閉路電視片段次數,提升至每日巡視至少6次及每日抽查至少1小時片段。
鄧家彪表示,全港兩間照顧3歲以下幼兒的留宿幼兒中心先後爆出虐兒案,政府長遠應找更多機構承辦服務及開拓小型院舍提供家庭式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