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9?29金鐘暴動罪成 9人囚3年半兩人入教導所
【明報專訊】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遊行」,近百人被控於金鐘參與暴動,其中7男4女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昨在區域法院判刑。其中9人被判囚3年半,兩人被判入教導所。法官姚勳智判刑後寄語眾被告稱,本案案情嚴重,量刑起點可調得更高,但多封求情信可見被告獲家人朋友愛護及鼓勵,勸勉在獄中反省,「千祈唔好放棄」,出獄後好好生活及工作以報答親友。
官見被告獲親友愛護 「千祈唔好放棄」
11名被告現年介乎19至29歲,依次為張偉青、張凱欣、張銘彥、林卓軒、馮浩軒、何滿琚B鄭曉容、梁文洛、謝梓健、李穎欣、蘇家玉。其中張銘彥、謝梓健因須隔離未有到庭,兩人均同意缺席下判刑。
綜合辯方及姚官引述的求情所稱,各被告當時未有攜帶攻擊性武器、沒有領導或號召角色等,冀法庭輕判。其中李穎欣懷有身孕,一度想過墮胎,幸得丈夫及家人支持,遂積極面對,準備獄中分娩,她亦努力進修生物醫學。蘇家玉成績名列前茅,熱中運動及擅長箭術;鄭曉容運動表現良好,曾代表香港出賽,其求情信稱因本案連累家人感後悔。翻查資料,鄭曾代表香港參加全國青年運動會的手球項目。
官稱案情嚴重 原量刑起點為4至5年
姚官判刑時稱,是次大規模的暴動突然升級、沒有預謀,歷時不長、約20分鐘,全因有警員驅散及拘捕,否則造成嚴重後果;另有示威者向政總投擲雜物及汽油彈,可見暴力程度高,且目標為政總,令案情更嚴重,原應以4至5年為量刑起點。
姚官續稱,考慮被告背景良好及有悔意;辯方承認不少案情,節省法庭時間,且案件至今已相隔3年,對被告造成一定壓力。被告林卓軒、梁文洛案發時分別為18歲及16歲,認為更生對他們尤為重要,故判兩人入教導所,其餘9人則判囚3年半。
【案件編號:DCCC 239/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