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億萬富翁欠稅77萬元 法庭頒令賣千萬豪宅還錢
【明報專訊】華裔億萬富翁趙明飛(音譯﹕Mingfei Zhao,圖)欠加拿大稅局77.07萬元﹐據說他已離開加拿大,在歐洲建立新家庭。
如今稅局已獲得聯邦法庭頒令﹐在趙明飛於加拿大目前僅有的過千萬元物業出售後﹐將可從中收回趙的欠稅。
現年64歲的趙明飛於2014年移民抵加,同年他向稅局填報的收入是9424元,但卻以超過1100萬元,在溫哥華買入一座面積1.4萬平方呎的都鐸式(Tudor-style)大宅,每月償還的按揭貸款為8,699元。
2015年,趙報稱全年收入是38,161元。稅局核數師總結﹐以趙的收入狀況﹐根本不足以支持他買入該大宅﹐屬「生活方式與收入不符」。
稅局重估趙在2014年及2015年的收入﹐相信他在這2年未向稅局報告的收入合共有128萬元﹐這令他的欠稅連利息及罰款達到77萬多元。
但當時趙提出反對通知書﹐反駁稅局的評估﹐意味着在上訴未有結果前﹐稅局將無法拿取他的錢。
不過﹐根據聯邦收入法(Income Tax Act)﹐如延遲收取某納稅人的全部或部分評估欠稅的話﹐將會令稅局最後無法收取欠稅時﹐稅局便可要求法官頒令對方付款。
聯邦法院法官斯特蘭克里(Cecily Strickland)總結,稅局擔憂無法向趙追回稅收的懷疑很合理﹐故發出頒令。
根據逾2,000頁法庭文件顯示﹐稅局詳細解釋了﹐當局如何嘗試確認趙的銀行戶口結餘﹐及其未有向稅局申報的全球收入﹐以至他本人的去向。由於趙明飛現已離開加拿大﹐而他的物業已亦已放售﹐故聯邦法庭於上月頒令﹐當其物業出售後﹐稅局可從中取回他的欠稅。
趙的代表律師指出,大宅放售價為1,900萬元﹐但掛牌至今已超過一年﹐仍沒有買家。
該個都鐸式大宅建於百多年前。物業以當時一名酒業大亨的女兒Rosemary命名﹐被認為是溫哥華有史以來最宏偉的住宅。當年趙明飛買下物業時﹐矢言要讓這座建恢復當年輝煌。
大宅1900萬元放售 逾年無人問津
今年3月,稅局根據2年前《環球郵報》(Globe and Mail)的一篇文章﹐指趙已不再在溫哥華居住,並在歐洲建立一個新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