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非故意挑戰國安 促高官下台也可
【明報專訊】過往除七一遊行、六四集會,每年在5月1日亦會有多個工會發起集會遊行,工聯會是其中一員。早於1993年加入工聯會,有份籌劃遊行集會的理事長黃國接受本報專訪憶起過去在工會內推動議題,例如最低工資,由參與研究到政府接受要上近10年時間,認為近年參與推動議題的人較過往急躁,一急躁就易變激進。他指出,組織工會不能「掛羊頭賣狗肉」,以工會名義叫喊帶政治性的口號,認為政治應留待政黨處理,作為政治人物應有大局思維,了解香港定位,並掌握分寸,見好即收,否則代價會很慘烈。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有人害怕出席遊行示威,亦有人擔心因叫喊口號而墮法網,但黃國認為,國安法內容很清晰,市民若非故意挑戰、甚或?窿?罅,其實底線很清楚,只要不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行和活動就不受影響,他不諱言:「問責局長若處理得差的確可要求下台!」但訴求需解釋原因,不能單純口號式叫喊,亦不應人身攻擊,甚至「叫人去死」等刻薄、含詛咒成分的言論。
黃國又認為,國安法下市民參與集會遊行更加安全,包括截停外部勢力對香港的干預,亦處理了暴力行為。他形容過去屬「過鷩s」、不正常,不少人對擲磚頭、燃燒彈等行為感到沒底線,甚至暴力合法化,並舉例有人會在他們進行活動時包圍官員,亦有負責籌備活動的人需穿防刺背心保護自己,但國安法實施後已沒顧慮,是重新有底線。
(回歸25年 危與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