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指可製300支燃彈 倉務員藏百升汽油囚5年
【明報專訊】中年倉務員於前年11月騎單車回家時,在元朗被埋伏在附近的警員搜出藏有4枚汽油彈,其工作貨倉亦被搜獲100公升汽油等。他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物兩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5年監禁。法官判刑時引述專家報告稱,100公升汽油可製成300支汽油彈,形容行為令人咋舌,更指本案是區域法院中案情最嚴重的案件。
辯方稱計算「機械化」 官指最客觀
控方庭上引述專家報告稱,以被告吳偉豪(40歲)背包搜出的4枚汽油彈計算,貨倉搜獲的100公升汽油可約製成300支汽油彈。辯方不爭議專家的報告,但認為計算「機械化」,其住所無搜出布料、玻璃樽等其他原材料,且涉案汽油未製成汽油彈。而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物控罪的嚴重性遠低於縱火罪,希望法庭將兩項控罪同期執行。法官郭啟安回應「計數不嬲機械式」,認為計算方法已是最客觀及公平。
郭官判刑時稱,2019年6月起因反修例風波引發社會動亂,更有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暴動。雖然無證據證明被告使用汽油彈,但背包搜獲的物品是一般示威者的用具,不難推斷他或提供他人使用涉案汽油彈。辯方指被告曾收到某人的電話,為免被人跟蹤,茬Q告帶汽油彈外出到倉庫附近展示,但郭官稱解釋牽強,在私人地方展示更安全,且汽油彈平平無奇,大可拍照傳送。控辯雙方承認案情,被告管有汽油彈的意圖是傷人,就「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的控罪,決定判處20個月監禁。
至於被告另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物控罪,郭官稱,被告曾在Telegram群組與他人討論如何製汽油彈及增強威力,提及可投擲到輕鐵站等建築物,管有意圖明顯極為惡劣,對公眾安全造成莫大隱憂。被告濫用僱主的信任,將工作地點變為汽油彈的倉庫,罪行精心策劃。
曾提輕鐵站投彈 官:意圖惡劣
郭官又稱,被告犯案目的明顯表達政見,行為令人髮指,被告掌握製作汽油彈的技巧,汽油彈若發給暴徒使用,風險並非空中樓閣。郭官稱認罪是唯一求情理由,就此罪決定判處監禁52個月,並與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控罪的8個月分期執行,兩罪的總刑期為監禁5年。
【案件編號:DCCC 94/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