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周三在上水北區大會堂附近被磚頭擲傷頭部的七旬翁,延至前晚不治。案件改列謀殺,警方稱暫時未鎖定疑犯身分,會翻查現場附近閉路電視片段,案件交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跟進,初步調查相信一名黑衣人持磚頭擲中死者。
外判商:待調查完成 未能回應保險
據悉,老翁是食環署轄下外判公司「立高控股有限公司」員工。本報向該公司查詢,職員江小姐承認老翁是公司員工,因警方尚在調查案件,需待調查報告完成才知道後續如何處理,亦未能回應是否當工傷處理及保險事宜。
新界北總區刑事高級警司陳天柱稱,死者為食環署外判清潔工,工作範圍在石湖墟一帶,並不包括龍運道現場,兩地距數百米,事發時為午膳時間,死者獨自走到上址,當時路面有路障,有市民到場清理磚頭,其間與在場黑衣人發生肢體衝突,黑衣人先向清理磚頭者投擲鐵枝、磚頭等,市民亦撿起磚頭擲向黑衣人。
警稱死者只拍攝沒爭執清磚
陳天柱說,死者其間並沒有與人爭執或協助清理磚頭,僅持手機疑拍攝現場情G。陳指出,綜合證人及網上片段所得,相信一名黑衣人持磚頭擲中死者,初步調查並沒有資料顯示死者屬於任何組織或有任何政治傾向;死者左前額有一個傷口,傷口亦與磚頭所造成的琣X,死因仍有待解剖確定。
工傷權益會:午膳受傷未必當工傷
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對該年長清潔工被「暴徒」投擲硬物而受傷死亡感憤慨,並向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深信警方必全力追查。
工業傷亡權益會署理總幹事蕭倩文表示,一般而言,工人在午膳時間受傷,並不當作工傷論,除非由僱主提供用膳地方,但她指出,清潔工實際午膳時間,或與外判公司的安排有出入。
食環署表示,該年長員工是在午休期間於北區大會堂附近疑被暴徒投擲硬物擊中頭部,後在威爾斯親王醫院證實不治。署方已要求承辦商盡快處理勞工保險及補償事宜,亦已得到死者家屬同意將個案轉介社署跟進。
勞工處指出,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若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身體受傷或死亡,僱主須負有按照《條例》支付補償的法律責任。該處會盡力了解案情和家屬情G及即時需要,向他們解釋相關法例條文,並協助他們辦理有關僱員補償的申索。
疑後腦中彈少年被焚漢仍危殆
11月13日疑被催淚彈打中後腦的15歲男子,據了解仍然危殆,留醫屯門醫院深切治療部。11月11日在馬鞍山遭燒傷的57歲李姓男子,至昨日仍危殆,留醫威爾斯親王醫院深切治療部。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稱,李約五成皮膚被燒傷,昨日進行首次植皮手術,會觀察對新植皮膚的反應,若不排斥,會再做大面積的手術,目前李仍要使用麻醉藥並在昏睡當中。同日被交通警實彈打中右腹的21歲學生,至昨日情G穩定,仍留醫東區醫院。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