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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註冊處向本報確認,香港單車館公園並未有圖則存放於該處,意味康文署因此暫時不能在該場地執法。本報記者昨日到單車館公園,發現該處掛上「請勿踏單車」的告示,但不少市民仍會在公園踏單車。(曾憲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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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露港花園為其中一個未存放圖則而須暫停執法的公眾遊樂場地。記者昨日到場,發現有市民在場地內吸煙,但未見有職員在場巡視或勸阻。(蘇智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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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漏招場地包括單車館公園 曾掀禁踩單車爭議

【明報專訊】本報昨報道康文署轄下450個公眾遊樂場地,因「漏招」無將圖則存放於土地註冊處,須暫停控煙等執法行動,惟署方一直未公開完整名單。本報獲土地註冊處確認新一批未存放圖則的公園名單(見圖),當中包括2014年啟用、曾發生禁踩單車爭議的將軍澳單車館公園。有立法會議員質疑,康文署檢控沒有法律基礎屬「重大缺失」,形容情G「可笑」,署方管理層應承擔責任。

康文署未公布場地名單

本報上月起多次追問康文署有關暫停執法的完整場地名單,惟至昨日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至於早前表示過去5年於公眾遊樂場地發出226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的衛生署控煙酒辦,昨亦未能提供當中有多少屬「誤發」,只稱正按康文署提供的名單點算涉及告票數目。控煙酒辦會研究如何處理在有關場地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及傳票,並會徵詢法律意見。

其他部門移交管理 康署無圖則

有熟悉康文署運作的消息人士向本報表示,署方管理層其實多年前已知悉存放圖則的問題,事件起因是當中部分遊樂場地的地權屬其他政府部門,其後移交康文署管理,故署方一直沒有備存圖則,亦因此未能將相關圖則存放於土地註冊處。

本報昨致電42個設有康文署辦事處的大型公園,包括九龍公園及香港公園等,當中5個公園的職員確認公園已存放圖則,但其餘大部分公園職員均表示,未接獲署方的通知或指示(見另稿)。

除署方早前向本報確認部分已知未存放圖則的公眾遊樂場地,包括o魚涌公園、吐露港花園及荔枝角公園部分地方外,土地註冊處昨再向本報確認,南昌公園、沙田公園以及香港單車館公園亦未完成存放圖則的程序。

議員:3個月完成程序太長

其中位於將軍澳的單車館公園於2014年啟用,連同毗連的香港單車館耗資逾10億元興建,由康文署管理。公園啟用初期曾因不能踩單車引起爭議,署方及後於公園內設立「單車共用通道」,惟公園其他部分仍禁踩單車。

新界東立法會議員兼西貢區議員范國威認為,單車館公園內不能踏單車本身一直極具爭議,公園內長期有康文署職員駐守,每見到市民違規踩單車便警告,但原來署方在公園的執法欠法律基礎。他認為署方今次屬低級錯誤,形容情G「可笑」,署方管理層在事件中難辭其咎。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主席郭偉L認為康文署今次屬「大烏龍」,部門應「記大過」,並檢討為何會出現漏洞。至於署方表示會於3個月內完成公眾遊樂場地尚未存放圖則的程序,他希望署方可以加快完成,「3個月都覺得太長,希望可以再縮短」。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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