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半山豪宅「天匯」一單位於2015年以約6億元成交,扣除給予買家的5800萬元回贈後,中原地產從實際樓價中獲取1300萬元佣金,將168萬元分予前高級營業主管,另將334萬元分給被指是主管的女友兼「下線」的營業員。主管收佣後涉嫌非法再收取「下線」120萬元佣金,被控以一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主管否認控罪,昨在區域法院受審。 控方透露,涉事樓盤干德道39號「天匯」46樓A複式單位,由痚簹奐~代理,買家為鄭翔玲(Cheng Cheung Ling)。 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鄭翔玲為中國生物製藥有限公司(1177)執行董事,該公司網站顯示,她曾出任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及香港一帶一路總商會會長等。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被告陳裕發(68歲)受僱於中原地產,2015年3月晉升至營業主管,負責帶領3至4名持牌營業員(即被告的下線),楊慧君是被告其中一名下線。 同年12月23日,被告和楊促成涉事「天匯」單位交易,及樓盤中兩個車位,總值逾6億元。物業代理痚穧b上述交易中,向中原支付逾7100萬元佣金,中原將其中5800萬元以「置業禮券」方式回贈予鄭,最後中原淨佣金收入約1300萬元。在這筆淨佣金收入中,楊作為下線獲其中334萬元,被告作為主管則獲168萬元。 中原5800萬回贈買家 袋佣1300萬 根據中原員工手冊,中原的主管及下線有不同的佣金計算制度,主管的佣金率較下線所得低。縱使中原批准主管向上司申報後,交易功勞高時,或准獲下線佣金,但中原重申主管不能同時兼收下線、主管兩種佣金,亦不可私下收受下線佣金。 惟廉署發現被告曾收取楊120萬元,認為被告有嫌疑,將其拘捕。被告在會面紀錄中,招認曾與楊訂協議,指若被告成功介紹客人予楊,楊便要從下線佣金中私下抽佣予被告。被告亦承認,該120萬元是該「天匯」單位成交後,楊按協定支付予他。控方傳召中原法律部高級經理梁勁心,她供稱得悉被告與楊關係「親密」,曾一同出差。當法官問及「是否男女朋友」,梁回應「是」。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33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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