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多名法律工作者表示,賀建奎可能涉及多項罪名。發起聯名譴責賀建奎的四川律師姚飛對本報稱,內地2001年頒布的《人體輔助生殖管理辦法》已禁止了相關試驗,但罰則不清,對違者不足以形成警告和震懾,但司法機關仍可介入調查,「比如,他(賀)說實驗通過了倫理審查,但醫院方面稱證書造假並報案,如果屬實,那就涉嫌偽造公司企業印章罪及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此外,鑑於實驗的影響,也可以被控危害公共安全罪」。現時賀建奎及團隊雖未公開實驗資料,但可能還涉及「非法行醫罪」、「醫療事故罪」或「故意傷害罪」。 或涉偽造文件非法行醫 姚飛認為,因出生的基因編輯嬰兒涉及整個社會安全的問題,「建議國家層面能夠組織專家對(嬰兒)健康狀G作評估,或者跟蹤調查再作建議。但從人道主義上考量,作為自然人,她們應該有自己的選擇,但是不能危害到他人為前提」。 指「知情同意書」應判無效 上海律師丁金坤在微博撰文稱,事件中最重要的「知情同意書」約定了一系列免責責任,但依《民法總則》第153條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所以「知情同意書」應判屬無效,而賀建奎作為相關責任人,要對已經出生的編輯基因嬰兒負責到底,不能以一紙文書逃避責任。 北京朝陽法院南磨房法庭法官裴小星則對《新京報》表示,擔心兩名「基因改造嬰兒」的未來。他指嬰兒若長大成人,必然也需面對工作生活、結婚生子等問題,因其基因特殊性,可能引發就業歧視或者婚戀歧視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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