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外判服務合約非技術員工的待遇惹社會關注,由勞工及福利局長成立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已完成檢討,主要推出四大改革,包括改善非技術員工的僱傭福利,規定當連續性合約至少1年的僱員中止合約或約滿時,僱主須發放相等於該僱員年薪6%的約滿酬金,與遣散費相若。措施適用於明年4月1日或之後招標的政府服務合約。 僱員權益方面,現時若僱員連續受僱滿3個月,才可享假日薪酬,小組建議政府外判工只要做滿1個月已可享受假日薪酬;另建議當懸掛8號風球或以上時,上班的外判工可獲150%薪金。 倡標書評分制增工資佔比 現時評審標書的評分制度下的技術及價格比例,一般都是三七或六四之比,小組建議將技術比重定在至少50%。另外建議技術評分準則中,增加工資水平所佔的比例。政府消息人士稱,在技術評分如以100分為滿分,工資至少會佔25分;若投標書上的工資水平愈高,中標機會率相對更高,相信更有效改善外判工薪酬待遇。 此外,鼓勵採購部門在運作情G許可下採用至少3年的服務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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