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誕下女兒時有10周產假的36歲社工丘梓蕙(右)回想,產後手忙腳亂,尚未恢復體力便需復工,因思念女兒過度而影響情緒及工作表現,一度萌生辭工念頭,指10周產假「少得荒謬」。她歡迎政府延長產假多4周,但認為需4至5個月才回復體力,也需時適應及建立親子關係,認為新增4周的產假薪金設上限並不公平,是懲罰高薪及生育的女性,另她希望產假可增至至少20周全薪產假。 產後堅持母乳餵哺的邱,產女後每日定時泵奶,半夜需起H餵奶,故產後精神很差。她在女兒兩個半月大時復工,初期對每日離家逾10小時、發現女兒更喜歡傭人之際,一度令她難過,「成日諗係咪要辭鬙髐u」。她慶幸有能力聘請陪月與傭人,認為社會要加強家庭友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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