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施政報告》提出重啟活化工廈計劃,容許業主將工廈整幢改裝作過渡房屋,政府會彈性處理規劃或設計要求,且免補地價。政府消息稱,初步擬為轉作過渡房屋的工廈每次提供5年期限,且毋須向城規會申請更改用途,預料計劃最快年底實施。 須整幢改裝 免補地價 首輪活化工廈於2016年3月底結束,當局共批出124宗整幢改裝及重建工廈的申請。特首林鄭月娥昨在《施政報告》提出重啟的活化工廈計劃,包括容許將工廈整幢改裝作過渡房屋。她說,位於「商貿」、「商業」、「綜合發展區」及「住宅」地帶的工廈,若業主計劃整幢改裝,將整幢或部分樓層用作過渡房屋,政府會彈性處理規劃及樓宇設計等規定,並免收補地價費用,運房局轄下專責小組會提供統籌支援。 政府消息透露,擬用作過渡房屋的工廈必須整幢改裝,以符合住宅的消防標準,業主可自行或物色非政府機構協助管理過渡房屋,並以低於市價的租金租予正輪候公屋或有迫切住屋需要的市民。 容許單位無窗 消息稱,計劃下政府部門會「拆牆鬆綁」,放寬《建築物條例》對住宅的要求,包括不硬性規定每個單位有獨立廚房,容許設共用廚房,且可因應情?批准在樓層中央設無窗的住宅單位,但業主須設有窗的公共空間供住戶使用等。 除過渡房屋,新計劃下,地政總署會在3年內接受業主將位於「商業」及「工業」地帶、樓齡15年或以上的工廈作整幢改裝,並免補地價,但須預留10%樓面作政府指定用途,包括文化藝術、創意工業或青年共享工作室等。 測量師學會房屋政策小組主席林家輝說,歡迎政府容許將工廈改裝過渡房屋,但預料涉及不同技術問題,建議政府設立由專業人士組成的委員會,按每宗申請的圖則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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