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外國記者會(FCC)邀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明日(14日)演講,前特首、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批評,指政府批准FCC直接續租舊牛奶公司倉庫北座,過程並非正常。不過,政府產業署回覆本報確認,相關物業是在獲有關部門給予支持下直接出租。而位於同一建築物內南座的藝穗會,創辦人謝俊興接受本報專訪,則確認獲民政事務局支持租用,月租65萬元,該會並須向部門提交工作報告,確保工作符合相關用途。
明報記者 岑詠欣
梁振英日前在個人facebook專頁稱,若FCC自認沒有接受政府資助,就應自行終止租約,在公開市場下競投,政府批准FCC在無公開市場競投下續租北座,有關過程並非正常。政府產業署向本報稱,北座是在獲有關部門給予政策支持下直接出租予FCC,該部門亦表示支持FCC在2016年起續租,但未有透露是獲哪個部門支持。
逾20政府物業供機構申請租用
有學者解釋,產業署一直有機制讓非政府團體租用空置或過剩政府物業,並由政府部門提供政策支持。記者翻查產業署網頁,現時有逾20個政府物業供機構申請租用(見另稿)。
有126年歷史的舊牛奶公司倉庫屬一級歷史建築,FCC於1982年進駐北座,兩年後藝穗會遷入南座至今。藝穗會創辦人謝俊興接受本報專訪時,證實藝穗會是獲民政事務局的政策支持,去年剛獲續租5年,又稱自港英年代政府做法一向如是,藝穗會並須向部門提交工作報告,交代演出數目等細節,「他(部門)會計一條數,確定是否仍active(活躍使用)」。
藝穗會:看管者非擁有者
謝俊興又稱,對建築「被收回」的傳言已習以為常,「曾有指政府想改為休憩用途,又有人說過要重建,港英時代更有政府官員叫我們準備一下(搬走)」。他說剛遷入南座初期並沒有租約,因當時只是借用1個月作為「藝穗節」場地,藝穗節舉辦成功後才與政府立下租約,「我覺得我們不是owner(擁有者),只是keeper(看管者),照顧這個地方,但既然已發展為一個藝術空間,(即使收回)就不要變了超級市場或賣衣服」。
藝穗會月租65萬 保養每年30萬
有FCC前委員反駁梁振英時透露,FCC在3年前的月租已達55萬港元,且要負責北座的全部維修費;同樣地,謝俊興透露,藝穗會租用的面積因較FCC大,月租亦較高,現時月租約65萬元,每年平均花約二三十萬元維修保養,「34年來,我們未停過裝修。」(見另稿)
對於近日FCC的爭議,謝俊興表示藝穗會與FCC分開運作,不清楚對方邀請陳浩天的動機,藝穗會亦曾有表演內容惹爭議,被指引起觀眾不安,例如有藝術家將生魚放入攪拌機攪碎,又有攝影展拍攝女性身體某部分,被指不尊重女性,該會對此表示關注,但很少有特別的底線,「因為我們有句信念,就是即使不同意你的意見,都支持你有發表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