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針對發展商「唧牙膏」式賣樓,政府出招以「預售樓花同意方案」規限發展商每次推售不少於項目總量的20%單位,惟新措施和現行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均沒有規範發展商以多份「銷售安排」賣樓的銷售手法,消費者委員會和學者認為,新措施未必能完全杜絕「唧牙膏」。本報檢視2016及2017年一手樓銷售紀錄,在首10位最多貨尾盤中,各樓盤雖按法例公布樓盤最少20%單位售價的首份價單,但6個樓盤的價單拆開推售,當中有發展商更分22份「銷售安排」逐批賣樓,花約一年才把價單內所有單位悉數推售。
有發展商表示,銷售進度因工程或市場需求等因素影響(見另稿)。消委會指發展商發出價單等同向準買家提出要約,應推出價單上所有單位。
明報記者 李以莊 梁瑞珮 黃俊鋒 實習記者 吳斐琛 黃焯謙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已規定,發展商每次出價單須按一定比例數量單位,如首張價單須列出樓盤20%單位,其後每份價單須列出最少10%的單位售價。
不少一次只推數伙?其間加價改價單
本報翻查2016及17年兩個年度發出價單的約115個樓盤銷售紀錄,統計出十大最多貨尾盤,再檢視其首份價單及銷售安排,該10個樓盤在首份價單列出的單位數量,皆符合條例要求。截至6月30日,當中6個樓盤的價單拆開推售,而不少「銷售安排」推出的單位不足10個,推售期間亦會因加價而修改價單,加幅1%至18%不等。當中以嘉里的何文田「皓畋」的分拆份數最多(見圖)。
皓畋分拆22批?最少只推1伙
「皓畋」於2016年3月發出首份價單列出288伙單位售價,但分拆22份「銷售安排」把單位推售,第1份推售108伙單位,其後的21次「銷售安排」,分別以1至26伙單位分批出售(見表),直至去年3月才把首份價單內單位悉數推售,為時近一年。其間發展商修改價單,把部分單位加價3%至10.4%。本報於上月致函嘉里詢問銷售安排,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分析最多貨尾10盤 4沒分拆
不過,本報調查的10個樓盤中,4個樓盤沒有分拆推樓,在一份「銷售安排」中曾把單位悉數推出,當中「晉海II」、「尚澄」、「龍譽」及「Monterey」已悉數推售首份價單的單位。4樓盤中,推售期間亦會修改價單,涉調整價格,最多加價17.3%,只有「尚澄」推售首份價單期間沒有加價。
另外,新地的「匯璽II」、「Grand YOHO 2期」;琣a的「高爾夫?御苑」和「翰林峰」,在去年發出首份價單後,至今仍未有以銷售安排推售首份價單內所有單位。以元朗「Grand YOHO 2期」為例,新地於2017年1月出首份價單列166伙單位售價,至今年6月共推出15份「銷售安排」,每次推1至66伙不等,尚有約36個單位未被納入銷售安排推售。
琣a回覆查詢時表示,住宅單位的定價和推售數量,需考慮市場需求、銷售目標對象和項目定位等眾多因素。新地稱,由於集團在項目取得入伙紙後,須安排現樓示範單位,銷售進度或會因現樓工程未能配合而受影響。
學者:政府可加條款禁拆單
城大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稱,發展商以分拆銷售安排逐次推售的做法,「猶如炒賣iPhone」,先在市場營造供不應求的氣氛以托價,認為政府可以在預售樓花同意方案中加入條款,禁止發展商以銷售安排逐次推售。
消委會於2014年發表報告批評發展商「唧牙膏」發售方式對消費者不利及助長炒風,消委會發言人回覆查詢時稱,發展商發出價單等同向準買家提出要約,一旦價單向外公布,應兌現承諾按價單出售價單上所有單位。消委會歡迎政府提出改善措施,但指「預售樓花同意方案」只涉一手樓花,並非涵蓋所有一手住宅,如已建成或屬舊契的發展項目,認為新措施未必能完全杜絕「唧牙膏」式銷售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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