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於大廈外牆石屎剝落導致車輛損狺峇H命傷亡的責任問題,有大律師指出,即使墜下的石屎屬大廈外牆部分,法團亦不一定須負刑責,需待警方了解意外原因才可決定;至於保險索償原理亦相近,傷者可獲法團或相關單位業主的第三者責任保險賠償損失。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任何人容許物件從建築物墜下致造成危險或損傷,有可能要負上刑責,但負責人不一定是大廈法團或業主,而是視乎該建築物當時授權予何人管理或控制。換言之,如石屎因大廈日久失修而塌下,負責管理大廈的管理公司或法團便須負刑責;但若石屎是在外判承建商進行維修工程時意外弄跌,責任則屬維修人員。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由於業主及法團有責任妥善保養大廈維修及安全,故法例規定所有大廈必須購買最少1000萬港元的第三者責任保險,保障大廈公眾地方發生的人命傷亡或者財物損失;但若意外因大廈個別單位的疏忽引致,即使發生地點屬公眾地方,賠償責任亦須由單位業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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