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負責西貢區公共交通事務的運輸署主任,為免被人發現偷懶、未有跟進小巴營運商投訴事宜,於2014年9至10月期間,偽造21份聲稱代署長名義發出的虛假電郵,假裝正處理事件。主任昨承認兩項偽造罪,裁判官指案情嚴重,押後至明年1月11日判刑,其間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患迴避人格障礙 官索報告押後判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梁中正(47歲)知書識禮,一直奉公守法,自大學畢業後一直服務香港政府20年。辯方形容本案是一宗「悲情案件」,指被告有迴避人格障礙。助理運輸署長為被告所撰的求情信稱,被告經常超時工作,熱心幫助同事。 裁判官指出,被告作為公職人員為躲懶而犯案,辜負市民對公務員的期望,但考慮被告性格問題,決定先索取報告始判刑。 案情指出,2013年初,被告負責處理一小巴路線加價事項,小巴公司誤把3.3元車資調高至3.4元。被告要求小巴公司更正,反遭小巴公司要求解釋,被告未有理會。翌年,被告的上司接獲投訴,展開內部調查發現被告處理投訴的21封電郵中,格式及字句高度相似,而且沒有投訴人回覆,遂向被告查問。被告承認為了掩飾自己偷懶而犯案。 【案件編號:WKCC5245/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