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DR奪命事故發生5年,醫學美容事故不絕,最少再危及兩命(見表);懷疑美容服務不安全的投訴亦上升,消委會今年暫接獲100宗相關投訴,按年升85%。然而,醫學美容監管始終未落實,《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仍在審議,尚未提交立法會的《醫療儀器條例》已有兩大讓步,食衛局原建議激光等特定儀器須由醫生監督使用,最新建議會抽起這部分,另會為未符合要求的儀器設過渡制度。有議員斥政府向業界「跪低」,反問是否要待再有人受害始立法。
明報記者
消委今年接百宗投訴 升85%
過去3年,消委會每年都接獲過千宗涉美容服務的投訴,今年首11月有1079宗,當中100宗涉懷疑不安全產品,去年同期有54宗,前年全年有71宗,投訴包括護膚品塗上皮膚後不適,及儀器有問題等。
美容業轟影響生計 食衛局:了解業界擔憂
然而,食衛局計劃的規管將有放寬。食衛局在DR事故後成立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建議將15項高風險,涉及整容、注射等美容服務納入「醫療程序」,必須由註冊醫生執行。至今年初,食衛局建議立法時採用特定醫療儀器的「使用管制」,即分兩級別規管15種美容用途的醫療儀器,激光、高強度聚焦超聲波(HI-FU)等須有醫生在場監督下操作,但美容業界大力反對,憂規管影響生計,質疑「DR搞出人命是醫生,卻要規管美容界」,並向立法會示威,最終《醫療儀器條例》至今未出台。
食衛局昨回覆本報稱,鑑於美容業對上述建議,尤其是規管「使用管制」,有很大關注及意見,該局過去數月與各界溝通,了解業內實際運作及他們的擔憂,業界就規管提出不少建議;該局明白有關特定醫療儀器的「使用管制」短期內難達共識,故草擬《醫療儀器條例》的立法建議時,不會包括這部分。
為未符要求儀器設過渡制度
在醫療儀器的註冊規管方面,食衛局建議放寬「註冊申請」要求,另就作美容用途、未符合註冊要求的醫療儀器,設過渡的「表列制度」,為讓公眾明白註冊和表列儀器分別,擬議的《醫療儀器條例》會訂明表列儀器的安全性、品質及性能並未如註冊的儀器般獲證明符合「醫療儀器安全及性能基本原則」。
公民黨議員郭家麒對上述立法建議「好失望」,形容規管「名存實亡」,批評政府向業界「跪低」,沒為消費者利益虓Q,反問是否要等到有下個受害人才立法。他表示具入侵性和高能量的儀器需要規管,例如高強度聚焦超聲波、激光等,「難聽點說,現在美容院什麼人都可以使用(該類儀器)」,若不加規管,或對市民造成嚴重傷害。郭又批評特首林鄭月娥施政力弱,早前放寬私營龕場的補地價,現又放寬規管醫療儀器,今次「明顯是建制派的利益團體去逼她」,加上食衛局長陳肇始「能力又差點」,形容政府「被美容業砌低」。
工聯會議員麥美娟表示,私營醫療機構立法進度「好不理想」,《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有助堵塞有關高風險醫療程序漏洞,盼社會明白規管的重要,立法是以保障公眾利益為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