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看中化﹕治亂世 用重典?

[2017.10.13] 發表
治亂世用重典?闖公民廣場案刑期覆核,羅冠聰(右起)、黃之鋒及周永康遭判囚,左為岑敖暉。

【明報專訊】3年前反東北示威及闖入公民廣場案件的刑期覆核,法官明言要阻嚇這些鼓吹「違法達義」的「歪風」而把刑罰改為監禁,引起兩極爭議。常言道「治亂世用重典」,究竟提高刑罰能否有助糾正社會亂象?

我們一般認為「重典」必然與法家掛u,其實不然。這說法最早出自儒家經典《周禮?秋官司寇》的「刑亂國用重典」,認為逆亂之國民心乖離,需以重刑懾服。儒家雖崇尚德治,亦不完全拒絕重刑,《左傳?昭公二十年》記載,鄭國賢相子產認為最佳治國方法是有德者以寬厚之政服人,其次則是嚴厲施政,對此孔子不僅讚其仁愛,更同意若政策過分寬鬆令百姓怠慢,則需從嚴來糾正(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

歷史上「重典」確有一定效用,商鞅「作法自斃」的刑法治國令秦富強,最終攻滅六國建立史上首個大一統王朝;明太祖明言「吾治亂世非猛不可」而刑法從嚴,清朝沿襲之,同樣打造出長期穩定。但現實的另一面也是,嚴刑峻法易引發民變,不僅短命的秦朝,隋的速亡也離不開文帝晚年及煬帝的刻薄寡恩。

「刑新國用輕典」 新政權應與民休息

問題的關鍵,在於《周禮?秋官司寇》提到的另一治國方略「刑新國用輕典」——當百姓苦於國家破亂,新政權成立後與民休息才是上策,重典只屬應對亂局的短期措施。因而政權能否長治久安,重點是初年治國方針能否從戰時峻法轉換成寬柔政策,這正是秦、隋失敗,而緊接的漢、唐站穩腳跟的原因。

明清恩威並施 重典仍能長治

不過到了明清,故事卻變了:重典仍能長治。因為明初及清初懂得恩威並施,重典以外能輕徭薄賦、促進農耕及經濟來善待百姓,締造永宣盛世、康乾盛世,不再是民不聊生的典型暴政,因而民變頻繁的只有民心未定卻訂立重典的明太祖時期,也是史上罕見地開國之初招來劇烈民變。但更重要的可能是「重典」背後的明清極權思維:地方的保甲制令百姓互相監察,中央則君權擴大得難受監察,反之明朝常濫殺大臣,更設特務機關監控國家;清朝滿漢分治,而文字獄甚烈,皆令被統治者難於反抗。當中葉起體制鬆弛、「皇恩」不再,即民變湧現,甚於漢唐。

從漢唐治世被過度頌揚、康乾盛世卻被後世描寫成矛盾處處的粉飾太平看來,「重典」只是治標不治本:雖能阻嚇作為表徵的罪惡,卻無益於解決內核的社會矛盾,故儒家才會崇德治抑刑治。由此反思,法官為了「阻嚇」而重判雖合於法理,卻是文不對題——只要孕育衝突的社會不公繼續存在,「阻嚇」恐怕毫無效用。

■文化解碼

「清朝無昏君」

近年內地網上流行「清朝無昏君,明朝盡庸主」的說法,原因是明朝後期君主多耽於逸樂,清朝君主則個個勤勉,只是迫於局勢而無力回天。但這只是倒果為因:清朝後期困局正是源於前期「明君」昏於局勢,明明前身的後金早已領教西洋兵器的威力,清朝卻以穩住政權為上而沒太費神學習日新月異的西洋技術,當慘敗給外國,君主才不得不勤勉以免亡國,還是大多不得要領,與勤勉的亡國君明思宗沒多大差別。

事實上明朝中後期不少皇帝皆改革朝政,恐難以昏庸稱之。反而這種說法更令人感到其契合中國現在主旋律的一面:近現代的中國是外國霸道欺壓的受害者,現在是時候自強崛起抗衡西方了。

作者簡介﹕書呆子一名,喜歡反思中日韓歷史文化的種種,希望東方社會能重拾對東方文化的認識。

文﹕葉雨舟

圖:資料圖片

[語文同樂 第27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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