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天拿水劫銀行 巴士司機囚6年8月
【明報專訊】年近60歲的巴士司機因無力償還約7萬元賭債,去年8月手持打火機及天拿水走入屯門富邦銀行,向兩名職員淋潑天拿水,並劫去4萬元現金。警方透過閉路電視片段認出司機,其後將他拘捕。巴士司機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求情時稱他當時手持的火機不含液體,無意傷人。法官斥其行為非常錯誤,判囚6年8個月。
被告李見生(60歲)的代表律師求情時稱,被告一直勤奮工作,奉公守法,惟數年前染上賭博習慣,欠下約7萬元賭債,面臨被追債壓力,又未有向人求助,最終作出愚蠢的決定。辯方又稱,被告手持的火機不含液體,無意傷人,他向職員淋潑天拿水時亦有向對方道歉。
妻女﹕被告是慈愛的父親及丈夫
辯方又提到,被告的妻女均撰寫求情信,形容被告是慈愛的父親及丈夫,其親友亦不相信被告會犯下如此嚴重的罪行,今次事件與被告性格並不相符。
法官判刑時提到,雖然被告手持的打火機不含液體,但事發時職員並不知情,其行為令人受驚;搶劫銀行是十分嚴重的罪行,被告的行為非常錯誤,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等因素,酌量減刑,最後判被告監禁6年8個月。
【案件編號:HCCC2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