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研資逐年申請礙創新
【明報專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昨發表研究資助局檢討專責小組報告。報告指出,局方要求研究人員每年提交資助申請一次,窒礙他們提出較長期和創新的申請,而且申請至公布結果時間長,未能配合現代步伐,致部分研究人員為免被耽誤,盡量不用最佳構思申請資助。報告亦顯示,研資局欠缺透明度,令研究人員懷疑評審是否公正。
申請者棄最佳構思免耽誤
香港研究開支低,僅佔本地生產總值的0.7%,研究基金的每年投資回報由2009年約6%降至2016年約3%。研資局檢討專責小組早前外聘顧問公司,為研資局架構、資助計劃的組合分配等收集意見。顧問公司於2016年10月至12月,透過問卷調查、網上諮詢和分組會面,了解不同持份者的意見。教資會昨公布(第一階段)專責小組報告。
報告表示,每年提交資助申請有礙研究人員提出較長期、更創新或更進取的申請,而且申請至公布結果時間長,未能配合現代步伐,致部分研究人員為免被耽誤,盡量不用最佳構思申請資助。
研資局被質疑評審欠透明
報告顯示,不少受訪者反映研資局欠透明度,研究人員未能掌握政策方向和目標,對程序認識不足,且對評審是否公正及結果是否透明抱有懷疑。報告指出,其他地區就學者評審設有不同形式的「回應」制度,研究人員有權更正評審意見的錯誤之處,或就不利申請的假定提出質疑,若制度在香港推行,將受申請人歡迎。
研資局將於2017年底展開第二階段檢討,探討評審和監察程序的質素、資助計劃時間表,以及評審過程中避免出現利益衝突等安排,預計在2019年初公布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