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人買下央企中核集團下屬一間公司後,設局冒用中核集團名義兜售羅湖商鋪,但同時又將商舖抵押給銀行套現,最終致包括至少10多名港人在內的355名業主被騙2.4億元 (人民幣,下同),有業主被騙去畢生積蓄。受騙業主認為中核集團在此事件中難辭其咎,而國資委作為中核集團的主管部門,也負有監管不力責任。昨日有業主代表受106名業主聯名委託在京起訴國資委,案件無當庭宣判。明報記者 巨幅海報標明央企參與 據業主代表梁曉龍指,2011年深圳中核集團將旗下子公司中核商貿有限公司以1000萬元賣給商人李軍,李軍在2012年即以中核集團投資為名,出售旗下羅湖維富大廈商場「金璽薈」珠寶商城。李軍以巨幅海報宣傳,明確提及「央企中核投資5000萬鉅資升級改造」與「金璽薈由中核投資打造,跟著中核走,投資有保證」。 梁曉龍指,許多業主因看重國企名牌,先後共有355名業主,包括至少10多名港人,相繼以 30萬至100萬元購得商鋪。豈料李軍又將上述商城抵押給了銀行及貸款公司,共獲得2.7億貸款。遲遲拿不到舖的業主報警,並向法院起訴。業主認為中核商貿轉手李軍後,仍有深圳中核集團工作人員在該公司擔任高管職務,因此中核集團對此事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作為鄭和集團主管部門的國資委也有監管不力之責。 國資委:屬企業自主管理 警方接報後將李軍拘捕,罪名是涉欠銀行錢不還,由於商舖涉及銀行抵押等多層錢債糾紛,致小業主無法獲得賠償,許多人面臨血本無歸。去年9月1日,梁曉龍代表受騙業主向國資委申請公開「中核轉讓子公司中核商貿的監管記錄」及「公開中核集團轉讓深圳中核下屬子公司深圳中核商貿90%股權的相關批準檔」,不過國資委信息公開辦公室回覆稱,有關轉讓「屬企業自主管理事項,不屬國資監管資訊公開範圍,無相關記錄和文件」及「不屬國資委審核批准範圍,無相關批準檔。」 昨日開審 無當庭宣判 逾百名業主於是聯名由梁曉龍作為代表起訴國資委,要求國資委重新發出正式文件,否則應判其承擔失職瀆職責任,並要求登《人民日報》道歉。 在昨日的庭審中,國資委代理律師在答辯時指,企業有權自主經營管理,國資委無權干涉。另外被轉讓的深圳中核商貿屬於中核工業集團公司的三級子公司,可以由中核集團直接界定其產權轉讓事宜,毋須報請國資委批準。法庭在進行約1小時30分鐘後,宣布休庭,由合議庭對案件進行評議,案件無當庭宣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