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電視廣播(TVB)因回購股份,首次將TVB大股東的股權結構及運作公之於世,顯示「中國梅鐸」黎瑞剛在TVB大股東Young Lion的實質持股,遠比香港商人陳國強多,並間接透過Young Lion持有TVB 20.54%股權(見圖)。由於黎為內地商人,引發Young Lion是否適合繼續持有TVB這家免費電視台的爭議。 根據公司註冊處2015年資料,黎瑞剛持有香港身分證,但不清楚是否香港永久居民。到底黎瑞剛控制的Young Lion控制TVB有沒有違例,涉及《廣播條例》中提及的兩類人,包括「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TVB去年10月委任黎瑞剛出任非執行董事的公告有提及,「儘管黎先生為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但已獲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16年8月16日批准他出任非執行董事。」 未知是否同准持股逾15% 廣播條例內所指的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是指在本港或其他地方持有傳媒機構牌照。這類人除非獲得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否則不能擔任免費電視台的董事,亦不能持有免費電視台超過15%股權。黎瑞剛在內地持有多家傳媒,到底行政會議去年8月給予的批准,只限做TVB董事,還是同時批准他透過Young Lion持有TVB超過15%股權,是重要的疑問。 此外,廣播條例亦有規定,未能符合通常居港人士資格的人,是屬於受限制表決控權人,這類人除非得到通訊局批准,否則不能持有免費電視台2%或以上股權。對個人而言,通常居港人士被界定為須在任何公曆年內,居港不少於180天;或在任何連續兩個公曆年內,居港不少於300天。到底黎瑞剛在2015年4月入主Young Lion時是否滿足上述居港要求,是另一關鍵。 除了居港要求以外,廣播條例未見有對外資股東作出其他限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