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青年新政兩名成員投得今年維多利亞公園年宵兩個攤檔,惟食環署其後以相信攤檔會售賣或擺放「與港獨的信息有關」的貨品會危害公眾安全為由,收回相關攤位。兩人昨於限期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布食環署的決定不合法,並要求頒令容許兩人明年年宵使用該兩個攤位,或作出賠償來代替頒令。 兩名申請人為李東昇和錢家傑,答辯人為食環署長。兩人於親自撰寫的申請書中透露,將會參加競投明年維園年宵攤位,以售賣今年未能賣出的貨品,預料明年也會有類似收回攤位情G出現,故即使今年年宵已過,仍入稟申請。申請人強調,從沒計劃於兩攤位中出售與香港獨立訴求有關的產品,食環署單憑他們「相信」,卻沒實際證據,亦沒向申請人查問欲出售的貨品,便貿然作出該決定,是錯誤和不合理。申請人又指出,若攤位所出售的商品有可能影響公眾安全,合理的做法應是先警告和要求收起貨品,並加派職員維持秩序,而非立即勒令該攤位停業,但食環署在事件中未曾預先警告,亦沒查證是否真有影響公眾安全的風險,便採取影響他們權利的措施。 【入稟編號:HCAL1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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