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商人電召客貨車運送總值400萬元iPhone手機和電子零件,卻「叫車叫虒憿v,司機自編自導自演製造車禍,讓同黨趁機持刀劫車,事後假裝受害者向警方錄口供。法官昨指司機作為始作俑者,角色重要,判囚6年。 官斥煽動犯案始作俑者 案件早前審訊後,被告劉中奇(33歲)原被判囚10年,但其後上訴得直發還重審,他前日突改為認罪。法官昨判刑時稱,被告載虓貝m內地商人四處上貨途中,致電同黨詢問他們是否有興趣行劫,被告煽動他人犯案,可見他是始作俑者,角色重要。而且被劫貨品價值高,被告事後更訛稱是受害人來誤導警方,理應加刑。 法官又指出,楊租車運貨是預期在不受威脅的情G下到達目的地,最終卻被人以刀架頸挾持和推落車,對他而言應是一段可怕經驗。法官認為被告所為是違反誠信,惟考慮到他並無犯罪紀錄和認罪,終判監6年。 【案件編號:HCCC4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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