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男子昨凌晨在油麻地報案,聲稱在梯間遭南亞裔刀匪劫去7000元,大批警員趕至搜捕疑匪,未有發現,經調查揭發「報假案」,拘捕涉案男子帶署。 被捕男子姓蔣,44歲,涉嫌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由警員押署扣查。 還債後稱遭打劫 只「失」銀包露馬腳 據悉,蔣有一親密女友,兩人同居於新填地街52至58號福星大廈一單位;蔣有債務問題,但一直瞞茪k友,早前疑蔣以7000元還債後,因擔心女友質問,遂想出「遇劫苦肉計」,惟難逃警員「法眼」。 消息稱,昨凌晨零時許,蔣致電報案聲稱沿福星大廈樓梯返回寓所時,遭一名約1.8米高南亞匪持生果刀在梯間「攔途截劫」,被掠去內有約7000元現金的銀包;大批警員趕至搜捕疑匪,初步未有發現,根據蔣口供通緝在逃匪徒歸案,蔣由警車帶署助查。警員在錄口供期間,發現蔣稱匪徒只是打劫銀包,但未有掠去其他財物,口供有可疑,再三盤問揭發其「報假案」,蔣由事主變疑犯被捕扣查。 警搜索無果 通緝南亞賊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報假案」屬刑事罪行,警方會根據案情有否消耗警方或消防的「人力物力」,而決定起訴被捕人「虛報有人犯罪」或「浪費警力」罪名,前者最高可判罰款1000元及監禁6個月,後者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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