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商場航拍 apm譴責研法律行動
【明報專訊】網上流傳短片,顯示一名洋漢在觀塘apm商場內操控小型航拍機,其間航拍機曾於人群上高速掠過,其後又飛進美食廣場,險象環生。apm商場服務處強烈譴責有關行為,正研究採取法律行動。
片段由「TINY WHOOP」上載,約長兩分鐘。畫面清楚顯示,航拍機於商場中庭的新年大型裝飾之間高速穿梭,飛往大堂的大型擺設,一度飛進小型攤檔及美食廣場範圍,並在店員及幼童頭頂飛過。
apm服務處回覆指留意到有人擅自於室內使用航拍儀器,認為是極不負責任及危害訪客安全的行為,予以強烈譴責,又指不容許任何人在商場內進行危害訪客安全的活動及行為,一經發現將立即派員阻止。
大律師:最高可囚兩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有關人等已觸犯《1995年飛航(香港)令》(第448C章)第48條,任何人若因鹵莽或疏忽操作航空器而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可被檢控,最高可被判囚兩年及罰款5000元。他認為航拍科技愈趨成熟,政府應盡快修訂有關條例及研究加強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