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地成本料1.7億 後年1月須遷出

[2016.09.26] 發表

【明報專訊】受政府發展橫洲第1期興建4000個公屋單位影響的「橫洲3村」,涉及面積約5.6公頃。房屋署曾於2014年6月元朗區議會上指出,初步估計有六成發展用地為私人土地。若以此初步推算,以政府目前制訂橫洲所在的農地「丙區」計算,推測收地成本約1.7億元。

政府在新界區展開工程,若需收回私人地皮,地政總署會按「收回土地特惠補償率」計算業權人賠償。據該補償率,地署將新界地區的農地及屋地分甲、乙、丙及丁區,並按區域分「四級制」賠償,署方每半年會檢討一次收地補償金額。若涉及徵收新市鎮農地或屬全港主要工程,則以甲區賠償計算。根據今年4月地政總署最新數字,甲區農地收購賠償金額為每呎1112.4元,乙、丙及丁區分別為695.25元、463.5元及278.1元。

元朗區議員周永勤昨稱,橫洲第1期所發展地帶屬丙或丁區,若以該處約5.6公頃大、當中六成私人土地推算,涉及收地約3.36公頃,相等於約36.2萬平方呎,以丙區每呎賠償463.5元推算,收地成本約1.7億元。

按丙區推算 住戶最高賠60萬

至於「橫洲3村」的非原居民,按地政總署現行政策,屬已登記寮屋住戶,若符合資格最高可獲賠償60萬元;若住戶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可同時選擇獲編配公屋單位。地署早前已發信要求「橫洲3村」非原居民於2018年1月前遷出。

比較2009年政府因興建高鐵而需收回菜園村,當時政府「特事特辦」將菜園村由原本只屬每呎219元的丙區賠償,提升至甲區賠償,每呎農地因此獲賠526.8元,並向菜園村住滿10年或以上寮屋村民,提高特惠賠償金至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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