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環一間小學的前教學助理,去年11月被指伸手從後擁抱一名小四女生,女教師經過發現事件,教學助理昨否認一項企圖非禮罪受審。辯方盤問事主時稱,是事主捉住被告的手,將被告的手放在其肚上,事主聞言激動落淚否認。不過,目擊事件的女教師稱,事主當時在笑,形容兩人「好似玩」。 辯方指捉被告手放肚 事主落淚否認 控方案情指出,22歲的被告是上環一間小學前教學助理,事主去年11月5日找老師期間,遇到被告,被告給她一包可樂糖後,隨事主回班房,並與事主聊天,其間從後伸手擁抱事主。年僅10歲的女事主昨供稱班房內有其他同學,但不知道他們有否看到事件,她被抱荇伢P到驚慌「怕被抱很久」。 辯方盤問事主時稱,是事主捉住被告,將其手放在肚上,被告曾茖ぁD不要這樣做,事主聞言兩度落淚否認。辯方又指被告擁抱事主時,事主面帶笑容,沒有不快,事主回應稱「應該係」,又解釋她當時在吃糖,所以笑。 目擊教師:事主在笑 兩人似玩 發現事件的女教師昨供稱,看到被告將兩手放在事主腰側,事主的手則疊在其手上,事主在笑,被告在發呆,女教師對此感愕然,隨即叫被告出來,查問為何有此事,又茈L不可以接觸女同學身體,被告當時只回應稱「知道」。女教師在盤問下承認,被告與事主當時的表情「好似玩」,事主亦沒有向她求救。 辯方昨於結案陳辭時稱,對案中動作沒爭議,兩度重申被告行為非常可疑,當時「一時過分熱心,見到小朋友過分開心,糊婼k塗做驉v,但請求法庭基於技術考慮,指控方未能有足夠證據下證明被告有意圖作出非禮行為,判被告無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16日裁決。 【案件編號:ESCC5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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