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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虛報立會放大便炸彈 侍應認罪

【明報專訊】立法會職員本年1月收到兩封電郵,分別稱「我拿大便放在立法會」、「我放在立法會的廁所炸彈晚上6:00會爆炸」,警方事後封鎖大樓搜索近兩小時不果,其後按電腦資料拘捕一名男侍應。侍應昨承認一項虛報炸彈罪,控方指被告犯案時一直沒有隱藏電郵地址,被捕後在警誡下稱「好驚」,裁判官表示被告行為愚蠢,案件嚴重,提醒被告有可能判監。

求情稱沒隱藏身分 官指非理由

案件押後至8月8日,待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心理報告再判刑。根據控方案情,被告曾子建(23歲)本年1月14日早上傳電郵予立法會秘書處,電郵提到「我拿大便放在立法會,你找不到我,立法會是垃圾」,被告下午再次傳電郵到秘書處,當中提到「我放在立法會的廁所炸彈,晚上 6:00會爆炸,立法會死人」。

立法會職員發現電郵後隨即報警,多名警員、消防員等在場搜索近兩小時不果,警方隨後按IP地址及電郵地址搜索到被告位置,到其家中拘捕他,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在家中用手機發出上述兩封電郵。

警按電郵地址追蹤 登門拘捕

辯方求情稱,被告自出生以來患有聽障,在特殊學校讀至中六;形容案件有兩個獨特之處,一是被告從沒隱瞞其電郵地址、身分,二是他在警方拘捕時直認不諱,請求法庭先索取報告,觀察被告的心理狀况。

裁判官表示,被告沒隱藏身分不是求情理由,被告現時23歲,仍會做出此等惡作劇,需要疏散整座立法會大樓的人,又花大量警員、消防員的力量去搜索,行為愚蠢,非常不成熟,提醒被告案件非常嚴重,最高可判囚3年,會先索取多份報告,押後至8月8日再判刑;被告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

【案件編號:ESCC10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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