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工程造價勢進一步超支,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圖)表示,據他了解,港鐵早前與不同承建商計算高鐵工程的追加費用及申索金額,原先追加費用達到接近300億元,但港鐵董事局指示要作進一步估算,相信最後造價會接近900億元。至於超支費用承擔問題,田北辰表示,在委託協議下相信港鐵會堅持政府需要承擔超支費用,港鐵只需支付較多管理費,但政府認為若證實港鐵有失誤,就應該由港鐵承擔超支,雙方至今未有共識或妥協。
田北辰又認為,政府無可避免要再到立法會申請追加撥款,憂慮高鐵工程在拖延下會繼續攀升,又指至今政府仍未確保高鐵可以落實「一地兩檢」的安排,擔心高鐵可能無法在2017年通車。
港鐵正檢討造價完工日期
對於高鐵超支,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表示,未收到港鐵公司任何資料,收到港鐵資料後會作進一步交代。被問到是否要政府埋單,他表示暫時無評論。運輸及房屋局回應指,會保留一切向港鐵追究所保證事項及應負合約責任的權利。對於超支會不會大部分由公帑支付,運輸及房屋局表示沒有補充。
港鐵回應指出,由於工程複雜,造價估算會顯著上升,正一併檢討工程造價及目標完工日期,會在今季內完成檢視,再把結果提交政府。
超支250億 如何分擔未談妥
港鐵去年7月估算,高鐵造價會由650億元增至715.2億元,直至上月又有消息傳出,指造價再C升至850億元。但田北辰表示,高鐵最近造價接近900億元,即超支38%。田北辰關注,若高鐵工程超支,一定要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但港鐵合約已列明,港鐵賠償額已「封頂」,相等於港鐵承建高鐵所收取的管理費金額,即45.9 億元。但政府認為,若證實港鐵有嚴重失誤,仍可追回超支的金額,「這一點大家仍在糾纏」。政府與港鐵就高鐵工程簽訂委託協議,政府負責出資,而港鐵負責興建,並向政府收取45.9億元項目管理費。
港鐵合約列明上限賠45.9億
根據港鐵年報,倘若港鐵違反協議或履行責任時,因疏忽而引致政府有損失,政府有權向港鐵提出申索,但上限是項目管理費,即45.9億元。若高鐵最終造價達900億元,即是超支250億元,如港鐵只支付45.9億元,餘下200億元要由納稅人支付。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成員胡志偉批評,政府至今仍未向立法會解畫如何分擔超支及追加撥款,「罔顧社會對公共資源運用,以及必須用得其所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