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推動創新和科技發展,非一朝一夕之事。創新科技署2000年成立,施政報告也連年提出促進相關產業發展的措施和撥款,成效如何?
創新科技署五大任務
1. 提供世界級科技基礎設施
?香港科技園公司﹕為以科技為本的公司及活動提供一站式基礎支援服務,例如培育計劃,為新公司資助辦公室及設施,行政管理、市場推廣及技術方面的支援等;管理大埔、元朗和將軍澳工業h,以成本價提供土地予引進全新或改良技術及工序的製造業和服務業
?香港科學園﹕提供先進實驗室、共用設施,以及合適樓宇予企業租用,助減低科技公司在產品設計及開發方面的投資,令新產品能以較低成本迅速打入市場
2. 財政支援研發及技術轉移
政府1999年注資50億元設立「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開發創新意念和提升科技水準的項目。截至2014年9月底,已批出4187個專案,涉撥款約87億元。
2010年推出「投資研發現金回贈計劃」,鼓勵企業與本地科研機構加強合作,為企業進行應用研發所作的投資,提供現金回贈(今回贈水準為30%)。截至2014年3月底,獲批的申請共804宗,涉及現金回贈總額7140萬元。
3. 培訓人才
推出「實習研究員計劃」,吸引有潛質大學科學及工程學系畢業生參與由「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的研發項目,截至2014年2月底,獲批的實習研究員職位共1465個。
4. 加強與內地及海外科技合作
如2007年深港簽署合作協議成立「深港創新圈」,城大、理大、科大和中大分別在深圳南山高新區建有產學研基地,港大及浸大在該區亦設有研究中心。
5. 培養充滿活力的創新文化
培養創新文化,例如每年舉辦「創新科技月」提高公眾對創新及科技的興趣;設創新科技獎學金計劃嘉許大學理科生,鼓勵他們投身創新及科技業。
◆問題﹕監管不善 效益成疑
審計署抽查2008年至2012年由「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共涉1.6億元的25個「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研究項目,發現有12個未能成功商品化或取得技術突破,但其中8個照樣被評為「成功」,其餘13個項目逾期未被評估,最長逾期33個月。
另外,基金轄下於2006年成立的5個主題研發中心,除納米研發院爭取業界支持表現較佳外,其餘4個中心獲業界贊助、特許及合約費用等一律未如理想。5個中心也至今未能自負盈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