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於2004年提出保育政策,根據一套評分標準,選出全港12幅最具保育價值地點及排列名次,首3位是米埔、沙羅洞及大蠔。評分準則5項目,即天然程度、生境多樣性、重新建立的難度、物種多樣性及豐富程度、物種稀有程度,茅坪的「天然程度」在12地點中得分最高,但「物種多樣性」不及米埔及沙羅洞等地,總評分排名第6。
全港最具保育價值地 茅坪第6
後來,政府建議將大浪西灣納入郊野公園,遭新界居民強烈反對,政府強調不會影響私人土地發展,認為該處別具景觀及美觀價值,與西貢東郊野公園不可分割,又指該處極具發展作康樂用途潛力,堅持將大浪西灣納入郊野公園是最適當安排。
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認為,政府過去做生態評估「有根有據」,直至近年評估「不包括土地」是否適宜納入郊野公園,以往沿用的客觀標準忽然消失,有如「八萬五建屋計劃」,政府更因應政治形勢,任意搬動龍門,又以私人土地為理由,否決將多幅「不包括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當中不乏具高度生態價值土地,有違政策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