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法律界視為回饋社會的刑事法援制度,屢遭兩個律師會批評給予律師的費用「跑輸大市」。專責刑事案的律師會副會長熊運信表示,律師承接法援案件的資助太少,與私人客戶價相距甚遠,難以吸引資深律師承接,加上不少律師要兼顧私人案件,長遠影響刑事法援服務質素。有大律師更形容為法援案上庭一天,收入較與客戶開會1小時更低。 去年上調9.3% 律師每日6480元 民政事務局去年6月按照2010至2012年的通脹情G,上調刑事法援費用9.3%。據《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規則》 ,以一宗高院原訟庭案件為例,律師出席審訊、答辯或判刑,以及負責指示大律師,每日可獲6480元,而上庭發言的大律師則每天獲不多於12,260元。在「個個鐘幾萬蚊上落」的法律世界,熊運信說接辦法援案件「蝕硬」,令律師與律師行卻步,「有經驗的律師固然因為收入少而拒接,年資淺的律師同律師樓打工,要得批准,律師行衡量之後,都認為『做番公司炾捸z」。 律師會倡改非律師職員出庭 熊不諱言「有大狀投訴過,坐鰜嵾鶩(跟進個案的法援律師),唔知頭唔知路」,認為律師應全程跟進案件,除上庭前閱讀文件及與被告開會,審訊及判刑亦應現身法庭。不過,他說遇上較長的審訊,「(每日)幾千蚊,要個律師日日坐鰜蛂A邊個肯做」,便由律師行內其他員工「頂更」。 多年來,熊與管轄法援署的民政事務局交手,曾建議改變法援收費制度,如律師行派非律師職員出庭,收費便減少,奈何進展不太理想。「法援立場係起碼有個大狀,律師叻曮Ybonus(額外獎賞)。兩個之中有一個可靠,咪得囉。其實點解唔可以做好齱H」至於增加收費,熊曾要求局方提出相關數據,供雙方討價還價,局方並無這樣做。律師會將就法援費用檢討與局方開會。 「上庭一天 收入少過私人客開會1小時」 大律師公會不回應法援收費問題,但公會主席石永泰本年1月於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曾批評收費「低得不能再低」。有執業10年以上、不願透露姓名的大律師說,現時法援案件的回報毫不吸引,上庭一天「牙血都出埋」,才獲萬多元,「但同(私人)客戶開會1小時都收萬五蚊,而且一開開幾個鐘」,認為難以吸引富經驗大律師承接法援案。 不過,一名執業10年以下的大律師認為收費可接受,「唔係日日有庭上,有時法援案可『攝時間』」,若獲派二三十日或以上的案件,更成為穩定收入,「例如一日收費逾7000元,審20日,已足夠一個月的大律師事務所租金有餘」。 明報記者 何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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