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馬航MH370在前日凌晨起飛後約50分鐘,即3月8日1:30與大馬航空管制塔最後通話後便告失蹤,但馬航延至當天早上7:30才公告失蹤消息,不少乘客家屬均批評通報太遲。有機師認為確是較遲,但可能涉及國家層面,航空公司何時公布或身不由己;而前民航處長林光宇稱,這情G一般是業內自行決定何時通報,國際民航組織沒有一套標準。 機師:或涉國家層次 航空公司身不由己 現役民航機師譚文豪解釋,航空公司一般若發現航機在雷達失蹤,當值主管會即時通報上級,即時成立危機處理小組,決定如何公布事件,但每間公司處理不同。他認為今次失蹤6小時後才公布是較遲,但可能有考慮因素,「咁耐唔講,可能亦涉及國家層次,例如恐襲之類,航空公司都身不由己,可能有些資料不能即時發布」。 或考慮續航時間 「夠燃料未必出意外」 前民航處長林光宇稱,遇到航機在雷達失蹤,一般做法是航空公司和控制塔會聯絡區內其他控制塔,共同發出信號找尋。而何時向外公布,國際民航組織沒有一套標準,業內各航空公司自行決定。 有航空交通管制員向本報表示,不能單以失蹤後6小時始公布便指一定遲,何時是合理時間,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是航機的續航時間,即有多少小時的燃料,「雖然1:30失蹤,未必一定出意外,只要夠燃料飛,飛機可能自行在鄰近機場緊急降落,這個情G未公布亦不算不合理。但飛機燃料用盡後仍失蹤,就肯定出意外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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