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電梯業總工會理事長謝景華估計,是次意外是施工前的風險評估以及工作時的安全措施做得不足夠所致。他指升降機正常運作時屬「高速運行狀G」,電纜運作快速,難以控制,故維修時必須關掉電掣,讓升降機進入「手動慢車狀G」,用人手控制升降機上落,既方便檢查及維修,又能保障工友安全。 應關掣手動控制上落 謝景華指出,根據勞工處及機電工程署指引,維修檢查升降機工作時,應有兩名工友一同進行,是次意外只得傷者一人工作,懷疑有關公司違反相關法例,促機電署人員調查。有資深升降機維修員表示,業界人手短缺,難以二人一同工作,不少公司違反法例,要求工友獨自一人維修,難以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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