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規管玩具及12類「兒童產品」如嬰兒假奶嘴、嬰兒學行車、家用嬰兒H、兒童繪畫顏料等的安全。條例規定,玩具及兒童產品須符合條例內訂明的任何一套國際安全標準中適用的全部規定。 條例未包括衣物鞋履 2013年12月,立法會通過《2013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修訂)條例草案》,將「兒童產品」的涵蓋範圍擴大至「擬便利未滿四歲兒童餵哺、衛生、鬆弛、睡眠、吮吸或長牙,並含有塑化物料的產品」,並會透過制訂附屬法例,規管某些玩具及兒童產品中的6種鄰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DINP、DIDP及DNOP)含量。 鄰苯二甲酸酯是常用於軟膠產品的塑化劑,能提高物料的彈性及耐用程度,在人體內的急性毒性很低,但外國的動物實驗證實,長期攝取某幾類鄰苯二甲酸酯,會對肝及腎臟、生殖及發育方面構成不良影響。幼兒經常將物件放入口中,有可能透過吮吸、咬嚼,將物件中的鄰苯二甲酸酯攝入身體。歐盟、美國、加拿大及新加坡,已就與幼兒有密切接觸的玩具及兒童產品,限制6種鄰苯二甲酸酯的含量。 政府預計2014年中開始實施新規定。不過,條例的規管範圍不包括兒童鞋。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表示,無論衣物或鞋履,若有科學研究證實其塑化劑含量過高對兒童健康有害,政府都應修例保護兒童。 ■相關概念 規管(regulating) 致癌(carcinogenic) 健康資訊(health information) 多層思考 1. 歸納消費者委員會和綠色和平的調查發現。 2. 資料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對兒童有何負面影響?監管機構如何回應? 3. 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政府部門和民間組織可如何保護公眾健康?試輔例說明。 參考資料 1. 消費者委員會:consumer.org.hk 2. 香港海關:customs.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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