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不少人在傳統觀念影響下,都會在先人離世後,隨即將其故衣或遺物棄掉。聖雅各福群會「後顧無憂」規劃服務社工岑智榮說,先人的遺物具有紀念價值,建議可將其物品劃為「三小箱」擺放,分類成即時棄掉、1年後及3年後處置等,亦毋須銷狴人的身分證明文件,以便辦理後事手續,又建議收音機、鐵拐杖等用品不宜火化陪葬,應置放於骨灰龕旁。 岑智榮過去曾為不少長者規劃身後事,試過有獨身長者因家鄉在遼寧省,遂託人在家鄉取了一袋泥土,在臨終前要求將故鄉土壤撒在其骨灰中,以示鄉土思念。 具紀念價值物品勿燒掉 岑提醒並非所有物品都可陪葬,曾有人要求將金牙、眼鏡、收音機或鐵拐杖等物品一併放入先人棺木火化,以免「先人以後無得用」;但他強調「唔係所有炡ˋN得」,建議後人可將遺物置放骨灰龕旁即可,能避免燒掉了具紀念價值的物品。另外,他又指毋須即時銷狴人身分證、存摺等文件,以便辦理殮葬、遺產或結束銀行戶口等手續。 至於家中遺物及故衣,岑智榮建議可在整理時,擺放一個垃圾袋、兩個寫有「1年期」及「3年期」的儲物箱,垃圾袋內的物品可即時棄掉,並分別於先人離世1年及3年檢視儲物箱,小箱物品如一直擺逾3年證明具保留價值。 另外,聖雅各福群會正舉行「遺物寄情」比賽,巿民可將先人的遺物及遺言及其影響寫成文章(可瀏覽www.sjs.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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