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料覆核挑戰風險小 惟須確保租戶知情
【明報專訊】房協今次以「換新租約、毋須簽署、如常交租」的形式,分階段將「富戶政策」擴展至未受政策涵蓋的2.5萬個租戶,各界都關注有否涉及單方面提出修改及違反法例。不過,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房協多年來制訂的租約,應設有「中斷租期條款」,故此面對法律挑戰風險應較小,反而最重要是須令受影響租戶可掌握最新資訊,否則租戶可以不知情為由作出抗辯。
江玉歡盼房協向居民解說
本身是律師的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認為,「房協有權咁做先會咁做(新安排)」,她相信房協事先有徵詢法律意見,若現有租約允房協更改條款或作出相關改動,預計新安排面對法律挑戰風險相對小。她又指出,今次安排能「一視同仁」對待居民,更好運用公屋資源,料居民反響不大,但仍希望房協能向居民解說。
一名熟悉房屋政策、並有處理物業單位業主和租客租約的律師則稱,房協出租屋h單位租約有終止租約通知書安排,相信條款內有相關條文容許有需要時終止租賃,只是運用此權限時必須審慎處理。
該名律師解釋,房協以毋須重簽新約方式重訂租約,最重要是須盡職確保租戶一定可收到通知信,讓他們掌握新安排情G,和可以有合理時間考慮並作出決定,否則租戶可以不知情為由拒絕接受房協安排,此舉亦可能存在爭議,「房協的安排其實類似銀行不時寄信通知修訂信用卡服務條款,倘客戶繼續使用該信用卡,便被視為接納新條款規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