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發新租約 住戶納「富戶政策」規管 同意者續如常交租 不同意須交回條4個月內遷出
【明報專訊】房協今年初曾表示擬5年內將「富戶政策」涵蓋轄下所有出租屋h租戶,現卻「提速」明年底全面落實。房協昨回覆查詢稱,今年9月起分階段向約2.5萬個未納入「富戶政策」規管住戶發出新租約,同意者等同接受納入「富戶政策」規管,不同意者須提交拒絕回條,惟最多僅暫住額外多4個月須遷出單位。房協指有關措施率先向非全長者戶推行,明年8月再伸延至全長者戶,預計2026年11月全數約3萬個租戶均受規管。據悉,房協內部曾徵詢法律意見,認為新安排無違法,但料部分租戶或不滿,恐要面對司法覆核挑戰。
明報記者 蔡穎琳、黃偉超
非長者戶先行
料明年底全數住戶受規管
房協現管理20個出租屋h,約3萬個租戶居住,其中約5000個租戶受「富戶政策」規管。房協主要透過租約要求租戶申報入息及資產,倘超額須繳交1.5倍或兩倍租金;倘有香港住宅物業便須遷出。房委會早前通過再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富戶明年10月起須繳交最高4.5倍租金4年後遷出。消息指房協難完全跟隨收取最高4.5倍租金,但將「同步」明年底把所有租戶納入「富戶政策」規管。
居民贊同安排 盼打擊濫用
房協昨晚派員到大坑勵德h向居民講解最新安排,約50人出席。出席者溫氏夫婦及葉太並非富戶,均贊同新安排。其中溫氏夫婦屬全長者戶,溫先生表示曾在屋h內見過名車停泊,疑有居民濫用公屋,盼新安排能盡早打擊濫用者,更好分配公屋資源。
七旬葉太與兒子同住,她認為雖然房協較房委會遲全面落實「富戶政策」,但「總好過唔做」,亦認為推行時間合理,預留充足時間予租戶適應。
將辦百場簡介會
9月起分階段發租約
房協回覆稱,正進行全面實施「富戶政策」安排及宣傳,4至9月將舉行約100場居民簡介會;並計劃今年9月開始分階段向大約2.5萬戶發出載有「富戶政策」條款的新租約。是次新安排分開全長者戶及非全長者戶兩組別推行,並按租約生效期長短排列次序(見表),無任何租戶獲豁免。消息指全長者戶只是豁免申報入息和資產,按房委會「富戶政策」規定,住滿15年全長者戶須每兩年申報居住情G。
新租約條款不得修改
家庭狀G有變須通知
據房協宣傳單張,房協會向租戶發出3份文件,包括一封通知信,列明終止現有租約及新租約安排;一份載有「富戶政策」條款的新租約;以及拒絕新租約的通知回條。若租戶同意及接受新租約,則毋須簽署任何文件,只需繼續如常交租。房協會發信確認租戶會繼續交租,新租約將在現有租約終止後即時生效,新租約所載家庭成員可繼續居住現有單位。房協又提醒,新租約內任何條款均不得修改,若租戶家庭狀G有變,須通知所屬屋h辦事處。
至於不同意新租約者,需於通知信日期後一個月內填妥拒絕新租約回條,並交回所屬屋h辦事處,住戶亦須在終止租約屆滿或之前交還單位。若租戶未能如期遷出,可於通知信日期一個月內向房協申請最長4個月的 「定期暫准居住證」在該出租單位內暫住。
房委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文廣形容,房協加快把租戶納入「富戶政策」規管以配合房委會推動步伐,屬大勢所趨,令公屋資源更合理及公平分配也是社會共識。但他指房協作為大業主向租戶提出更改租約內容的做法,難免掀起爭議,甚或面對訴訟挑戰,但最重要是向受影響租戶做好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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