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道3將勝訴 事主望成先例免重演
【明報專訊】前空手道精英運動員羅展鵬在2015年遭逐出原屬道場,受限於中國香港空手道總會的4個月「冷凍期」政策,喪失精英運動員資格,最終迫於生計而放棄運動員生涯。事隔10年,高等法院周三裁定「冷凍期」政策越權,頒令總會向羅展鵬在內的3名運動員賠償。3名事主中有兩人因案放棄運動員生涯,事主之一羅展鵬感謝法庭還運動員公道,原以為自己「也能打到最後一刻」,詎料一場官司終結夢想,「金錢未必反映真實的損失,這段時間失去了的,就是失去了」。
生於1988年的羅展鵬自10歲起習空手道,在2013/14年度晉級為精英運動員,翌年受師父陳志泉與道場的恩怨牽連,遭原道場「拳剛會」褫奪會籍。總會接獲拳剛會通知後,向羅展鵬實施4個月冷凍期,並要求他「從低打起」。羅展鵬憶述,當時曾向總會申訴並反對冷凍期,「超過4個月也沒有恢復(精英運動員資格),亦沒有回覆」,最終迫於生計另覓工作。他續說,初時仍盼望以業餘運動員身分代表香港出賽,更曾報名參加公開賽事,但無奈每天工時長達11小時,最終只能淡出空手道體壇。
另事主盼再沒外在因素影響訓練
官司擾攘10年,羅展鵬稱精英運動員資格不僅帶來每月資助,亦意味可享有全港最好的訓練,憶述遭剝奪資格時非常徬徨,亦曾向康文署等政府部門求助,惟「四出求救也沒用」,期望自身經歷能成為先例,避免體育界發生同類事件。
另一原告、現役精英運動員羅心汶事發時僅14歲,亦曾面對4個月冷凍期。她說每名運動員生涯不長,期望日後再沒外在因素令他們不能專心訓練或比賽。至於案中第三名原告舒晴,事發時同樣未成年,因官司放棄當運動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