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資源上難設機制確保校董愛國愛港
【明報專訊】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林健鋒提出議員法案,建議修訂《香港城市大學條例》,包括將學生會會長為必然校董的規定,改為由本科生互選產生。立法會文件指出,去年12月教育事務委員會討論建議時獲議員支持修例,他們認為城大應做好草案諮詢工作,即時開始推廣草案的活動,確保學生積極參與校董會學生成員選舉,並設立機制,確保所有出任校董的師生均「愛國、愛港及愛校」;惟立法會引述城大稱資源不容許設立相關機制。
議員提修例 擬學生校董改互選
處理修例的法案委員會下周一(17日)召開,校方及政府代表將出席。立法會本周一(10日)上載文件,當中引述城大回覆,校方稱目前資源並不許可設立機制確保候選者「愛國、愛港及愛校」,惟過去經驗顯示,校董會成員均以大學、香港及國家利益為依歸,校董會秘書處亦會向校董介紹其責任、權利和處理文件的方法。城大又指出,校方已就草案做廣泛全面諮詢,包括聯絡學生會及校內所有重要的本科生團體,共177學生代表回應。
立法會文件亦提到,議員建議校方清晰訂明獲委任校董會學生成員的資格,包括經選舉產生的學生代表若曾干犯刑事罪行,校董會有權拒絕委任;鼓勵學生發展處與校董會學生成員保持溝通,並提供培訓,讓他們熟悉校董會會議程序和文化,提高開會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