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周梓樂「犯聚」判感化 Lunch哥上訴駁回
【明報專訊】「Lunch哥」李國永2020年在將軍澳悼念墮樓身亡的周梓樂,其間與3人聚集談話,被裁定違反二人限聚令罪成,李被判15個月感化令。他不服定罪上訴,高院法官昨指案中關鍵是警員看到4人相距不足1.5米聚在一處,即使如上訴方指眾人呈弧度地站立,不代表他們無可能交談,認為法庭無基礎推翻裁斷,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上訴人李國永(圖,21歲)被控2020年8月8日在唐明街與唐俊街交界參與受禁群組聚集。他已完成感化令,正就一宗藐視法庭案服刑。據控方案情,警方當日看到被告與3人站在同一處聊天,話題涉及以警察為職業和政府處事情G,各人相距不足1.5米。警方隨後向他們發告票,其間拍攝現場。
上訴方指警員所拍片段與案發時間不琣X,裁判官錯誤裁定片段時間準確,而4人實際呈弧度地站立,警員雖聽見對話中有男女聲,但4人戴茪f罩,難分辨誰說話。答辯一方稱警員的確看到4人交談,即使案件於攝錄片段以外時間發生,法庭只需證明告票曾發出,時間差異不具關鍵性,亦不影響檢控基礎。
【案件編號:HCMA 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