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法示威8人否認暴動 少年獲匿名 控方:皆攜示威裝備 兩人被攝運磚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6日蒙面法生效翌日,有市民發起遊行抗議,共26人被控暴動,其中一案涉及5男5女,一人早前認罪判囚43個月,一人開審前認罪,其餘8人否認控罪,包括一名案發時13歲少年,昨在區域法院開審。法庭另下令傳媒禁止披露該少年的姓名及可識別其身分的資料。控方開案陳辭稱,各被告截停時均身穿深色衣物及攜有示威者常見裝備,其中兩人被閉路電視片段拍到曾拆起及搬動磚塊。
少年另控兩罪 5人控蒙面
8名不認罪被告為謝芷盈(案發時22歲,下同)、吳俊傑(16歲)、李苑瑩(21歲)、黃為瀚(31歲)、周貝家(33歲)、高家慧(17歲)、13歲少年(現16歲)、蘇家揚(16歲)。
各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13歲少年另涉管有一支雷射筆及兩把士巴拿,被控各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罪;蘇則管有一把士巴拿及一罐噴漆,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罪;除謝、吳、13歲少年,其餘5人被控使用蒙面物品。謝早前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開案陳辭稱,2019年10月6日下午,軒尼詩道一帶被數百名示威者佔據,有示威者以雨傘掩護,使用鐵欄及磚塊作為路障,亦有人放火焚燒雜物。警方近下午5時半設置防線,示威者繼續與警方對峙。示威者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等,警方則多次使用催淚彈驅散人群,近6時展開驅散行動,於軒尼詩道外拘捕示威者,包括本案8名被告。
控方指出,被告於截停時身穿深色衣物,並攜有常見示威者裝備,包括頭盔、防毒面罩、護目鏡等。其中有閉路電視片段拍到被告謝芷盈及李苑瑩曾拆起及搬動磚塊,謝更被拍到在現場投擲物品。
【案件編號:DCCC 283/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