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被指拍攝漢 救護員認暴動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旺角一名操普通話的男子疑因拍攝示威者遭約50人包圍「私了」,被硬物擊打頭部浴血倒地。時任救護員被指拳打男子頭部多下,事隔兩年被起訴,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另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獲准存檔法庭。暫委法官梁嘉琪將被告收押至12月12日判刑,下令被告須向居於內地的事主賠償醫療費5330元。
稱群情下犯錯 已失理想職業
被告歐陽俊輝(現30歲)當時為救護員,他被捕後離職。被告被指在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及有意圖而非法及惡意傷害楊學志。辯方求情稱,事件屬偶發,被告沒攜裝備或武器,僅赤手空拳施襲數下,歷時不多於1分鐘,強調參與程度低,他一時失去理智,群情洶湧下才犯下影響一生的錯誤,令他無法繼續從事理想職業,他亦願向事主賠償。
50人包圍 硬物打頭
控方案情指出,當晚有黑衣示威者等200多人堵路,約9時半,事主楊學志拍攝示威情G時,有人問他「你拍什麼?」事主以普通話回答「我沒拍什麼!」事主遂被包圍受襲,當他欲逃離時有示威者持鐵錘、磚頭追上。
此時,被告戴上灰色衛衣帽子,右手打事主頭部兩下,雙手拳打其頭、頸部至少5下。事主滿頭淌血,抱頭沿巴士外逃避示威者追打,惟再被襲至不支倒地,其間有人開傘遮掩,事主滿身鮮血失知覺,警方隨後到場發射催淚彈驅散。
事主的手機及500元現金等財物被人搶去。他同日送院治理,頭皮有裂傷,右眼眶有血腫及左手指骨折。警方翻查片段後,翌年9月上門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DCCC 1019/21】
(反修例風暴)